最近一直在读鲁迅。
鲁迅生前给孩子留下遗嘱,其中有一条:“别人应许你的事情,不可当真。”
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。
我小时候,正是南斯拉夫战争电影引进的时候,凡是上映过的,印成小人书的,都找来看过,还嫌不过瘾。邻院的一个大一点的孩子,有次说,他有一本南斯拉夫战斗电影《67天》的小人书,但是被人借走了,我要想看的话,得先把自己藏的小人书先借给他。我于是不假思索地把自己的小人书拿给他。先是两三本,后来又是两三本……一直借出去三五十本,《67天》无影无踪,我自己的也没再回来。
这是我在“社会”上得到的第一个惨痛的教训,也是我内心深以为耻的记忆,我太傻了,那么容易上当,而且很久才恍悟。
从此以后,我对别人给予的“好的承诺”都有一种天然的警惕,这使我避开了许多陷阱,但是,轻信这一个弱点,却终身也没有改变。我待人以诚,因此交到了许多真诚的朋友,相较之下,偶尔吃点小亏也就不算什么了。而随着年纪增长,吃得亏多,见闻多,人也就变得世故起来,凡事都容易怀疑,像年轻时候那样交新朋友是不容易的。
顺便插句闲话,我一直以为《67天》是编造出来专为骗我的,直到前年,我在网上真的发现了这一部电影,才知道是真的。不过这只能说明当年骗人的孩子想像力也有限,还不能完全瞎编。那个孩子后来我再不跟他来往,并且告诉我哥和周围邻居家的孩子,不要跟他来往。我有时候想,搞不好,他从这一个“成功欺骗”的案例里也悟到了什么,知道骗人是容易的,从此走上诈骗的道路?
这是个人的一点人生经验教训,我有时候倒觉得,以损失几十本小人书的代价获得一个终身的教训,是太值得了吧。在这个国家,同样地上当的人不知有多少。
先许你一个天堂,然后令你堕入地狱。中国人是吃过这个亏的,现在也未必就觉悟了。
王朔小说里的人说,让我们都学雷锋,你好占便宜,想得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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